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炸薯條與French fries / 周勻之

    在美國速食店,甚至一般餐廳中極受歡迎的炸薯條 ( French fries )﹐為什麼用French這個字﹖雖然它與法國有密切的關係,但它卻不源於法國。而且出於政治的原因,還一度遭到被改名的插曲。

  話說在911恐怖攻擊事件之後,美國總統小布希宣布要對恐怖作戰(War on Terror),建議出兵伊拉克,但是法國很有意見,表示既不支持,也不會參與,這引起美國輿情的不滿,認為法國背叛,共和黨籍眾院總務委員會主席芮伊(Bob Ney)竟然在2003年提出要把French fries 和法式土司(French toast)改為 freedom fries 和freedom toast。

    不過很多人也不以為然,還調侃地說,是否要把凡是有French字樣的都改為freedom,包括把戀愛時的『法式接吻』( French kiss ),也就是『舌吻』(tongue kiss),改為『自由接吻』(freedom kiss)。

    過一陣子,當然也就不了了之,炸薯條還是French fries。

    說到炸薯條,不能不先說它的原食材馬鈴薯(大陸叫土豆)。馬鈴薯的原產地是南美洲的秘魯和玻利維亞的高山地區,科學家說3到7千年前,甚至1萬3千年前就有馬鈴薯。西班牙人在1537年首次在哥倫比亞看到這種作物,在1550 年代把它帶進西班牙,但那時的馬鈴薯長的小而醜,味道苦,而且還認為有毒 (馬鈴薯發芽的部分的確有毒),加上高溫地帶並不適宜馬鈴薯的生長,所以並不受歡迎,只有窮人才吃,而且大多數被用作牲畜飼料。

    但是由於人口的增加,或天然災害的結果,人們不得不多吃馬鈴薯,它在1590年代進入英國,在傳進愛爾蘭之後,更在1800年代成為愛爾蘭窮人的唯一主食(當時愛爾蘭在英國統治下,一般農民和窮人只有馬鈴薯可吃)。而比利時某些地區,也在1600年代開始吃炸馬鈴薯和魚。這就是今天fries的起源。

    1756年到1763年法國與德國兩個世仇發生了七年戰爭,法國一名軍官 Parmentier被俘,在漢堡監獄中,以馬鈴薯維生,他發現馬鈴薯並不如想像中難吃,回到法國後他向法王路易十六和皇后推薦吃馬鈴薯。皇后一吃,大家也就跟風,於是吃馬鈴薯形成風氣,傳遍世界各地,法國大革命時,皇家花園都成了馬鈴薯田。

    馬鈴薯對美國發生的重大影響,是1840年代愛爾蘭發生馬鈴薯病變,百萬飢民逃荒到美國,包括甘迺迪總統的祖先。愛爾蘭裔今天在美國政壇上的勢力雄厚,歷史上有19位愛爾蘭裔總統。馬鈴薯和炸魚(fish and chips)也成了英國和愛爾蘭最大眾化的食品之一。

    也就在1840年代,巴黎街頭小販出現了炸馬鈴薯,而且熱賣。

    經過品種的改良,馬鈴薯現在已有400多個品種,有黃皮、紅皮、有圓形,也有長形的,有小如雞蛋的,也有碩大的愛達荷品種,這是炸薯條和餐廳baked potato的主要食材。

    炸薯條在美國風行,應歸功於美國的開國元勛之一傑佛遜(Thomas Jefferson),他喜歡吃炸薯條,在1700年代末把它從法國帶到美國,美國的餐廳在1860年代開始供應,最初叫French fried potato,但並不是很受青睞﹐後來由於麥當勞﹑漢堡王﹑溫蒂這些速食的販賣而逐漸好轉﹐並且在1930年代把名稱縮短為French fries﹐現在甚至在點餐時只需說fries即可。如今連肯德基炸雞店都賣fries了。

   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,歐洲戰場上的美國大兵,可以一面開著吉普車,一面吃不用餐具的炸薯條,使炸薯條大受他們的歡迎,加上比利時的大兵都是說法語的,於是炸薯條順理成章的成了French fries,這種風氣帶回美國,加上美國在30和40年代開了很多上述的drive in速食店,炸薯條開始從美國傳遍世界各地。不過,現在仍有人認為荷蘭或比利時的炸薯條是世界最好的,因為他們使用的醬料不同。

    在美國,炸薯條通常都是沾番茄醬(ketchup),事實上,它也可以沾芥末(mustard)、美奶滋(mayonnaise)、蛋黃醬(tartar sauce)等。 

    另一種與炸薯條關係密切的炸薯片(potato chips)則是道地的美國發明,而且源於紐約上州。1852年(一說1853年),美國的鐵路大王范德比特(Cornelius Vanderbilt)到上州沙拉托加(Saratoga)的別墅用餐,嫌馬鈴薯太厚,主廚George Crum於是切薄,但又因切的太薄不好處理,乾脆油炸,鐵路大王一吃,非常滿意,於是炸薯片就誕生了。最初盛行於美國東北部,到1920年代傳遍全美和世界。

  其實有些外國食品傳到美國之後,就成了美國食物。例如Englih muffin,是由一名從英國移民到紐約的烘焙師Samuel Bath Thomas,把英國的一種烤餅crumpet改良而成的。今天在美國的超市,仍以Thomas牌子的muffin最普遍。有趣的是,在英國反而沒有English muffin,他們直接叫 muffin。

炸薯條一文的遺補              周勻之   

1982年剛到美國﹐聽過一個有關炸薯條的笑話﹐既然是笑話﹐當然是編造的﹐內容是﹕幾位也是剛到美國不久的華人﹐到速食店去買早餐。排隊時聽到前面的人說French fries﹐拿到了他的早點﹐又有人說English muffin﹐也拿到了不同的東西。

華人心想﹐原來在美國買早餐還要先報上自己是那國人。輪到自己時大聲地說了聲Chinese。   

我雖然覺得很好笑﹐但也激起了我的好奇心﹐明明是美國食品﹐為什麼叫French fries和English muffin﹐於是查看了一些資料﹐存在電腦裡﹐一放就是30多年。

疫情發生後﹐被鎖在家﹐打開舊資料﹐加了一點新東西﹐成了炸薯條和French fries一文﹐供我們新設置的網站補白。

(周勻之,也用過周友漁和周品合的筆名。退休的媒體工作者,在台北、非洲、香港和紐約工作近半個世紀,翻譯和寫了六本書,參訪和遊歷了40多個國家和地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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